道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顏色和文字向交通參與者傳遞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保障的設施。
按照光學模式分類主要有:LED主動發(fā)光式,內部照明式,逆反射式。由于逆反射式交通標志依賴遠光燈以及不能全天侯被交通參與者識別,LED主動發(fā)光式已經逐步替代逆反射式。
作用
一是體現(xiàn)了道路交通法則的效力,用簡明的文字符號明確交通行為規(guī)范。
二是調節(jié)交通流量,有效的疏導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是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率,保障交通暢通;
四是節(jié)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路容。
交通標志,用文字或符號傳遞引導、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設施。又稱道路標志、道路交通標志。在交通標志中一般是以、設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標志是實施交通管理,保證道路交通、順暢的重要措施。 交通標志有多種類型,可用各種方式區(qū)分為:主要標志和輔助標志;可動式標志和固定式標志;照明標志、發(fā)光標志和反光標志;以及反映行車環(huán)境變化的可變信息標志。
支撐結構
(1)交通標志立柱、橫梁等可采用鋼管、H型鋼、槽鋼及鋼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鋼管頂端應設置柱帽。鋼構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2)交通標志應設置鋼筋混凝土基礎,位于橋梁段的單柱式交通標志可采用鋼結構附著在橋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