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材料的應用與選擇
1) 各級道路的交通標志原則上均應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標志面。
2)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標志宜采用一~三級反光膜;二、三級公路及一般城市道路的交通標志宜采用四級以上的反光膜。四、五級反光膜可用于四級公路和交通量很小的其他道路。
3)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線段標志,及城市地區(qū)的多路交叉路口,宜采用三級以上反光材料。
4)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門架標志和懸臂標志,為獲得與路側標志相當的反光效果,宜選用比路側標志所用反光膜等級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門架標志和懸臂標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間視認性。在有條件的重要路段,也可采用照明標志。
外部照明標志
外部光源照亮標志面的方式。
外部照明標志的光源應進行專門設計。照明燈具及其影陰不能影響標志認讀。外部光源在標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顯不均勻,均勻度(照度/小照度)須在4 以下,確保在夜間具有150m 的視認距離。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給路上司機造成眩目。
支撐燈具的構件應進行防銹處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優(yōu)良,檢修方便。
交通標志板可采用鋁合金板、擠壓成型的鋁合金型材、薄鋼板、合成樹脂類板材等制造,所用材料應符合現行《公路交通標志板》( TI'/T 279 )的規(guī)定,厚度應根據計算確定。
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道路交通標志一般由標志底板、標志面、立柱、緊固件、基礎等幾部分組成。
標志牌材料加工簡述:
1、 材料采用優(yōu)質鋁合金板,工程級或高強級反光膜,夜里具有很好的反光效果。
2、 根據國家標準尺寸,進行鋁板及反光膜剪裁(方形、圓形)。
3、 洗凈鋁板、用白潔布打磨鋁板令鋁板表面粗糙、用水清洗后晾干。
4、 用液壓機將反光膜貼在已清潔好的鋁板待用。
5、 電腦排版圖案及文字,并用電腦雕刻機直接在反光膜上出圖及文字。
6、 將雕刻好的圖案和絲印好的圖案用膠刮壓貼在底膜的鋁板上成形。
標志牌安裝在進出口以及車場內、道路的適當位置,引導車輛正確行駛,交通標志設禁標志、指示標志及其他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