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材料的應用與選擇
1) 各級道路的交通標志原則上均應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標志面。
2)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標志宜采用一~三級反光膜;二、三級公路及一般城市道路的交通標志宜采用四級以上的反光膜。四、五級反光膜可用于四級公路和交通量很小的其他道路。
3)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線段標志,及城市地區(qū)的多路交叉路口,宜采用三級以上反光材料。
4)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門架標志和懸臂標志,為獲得與路側標志相當?shù)姆垂庑Ч?,宜選用比路側標志所用反光膜等級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門架標志和懸臂標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間視認性。在有條件的重要路段,也可采用照明標志。
內部照明標志
標志板內裝照明裝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標志面板,有單面顯示和兩面顯示兩種。內部照明標志可根據標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風力進行結構設計。確保標志面照度均勻,在夜間具有150m 的視認距離。燈箱結構合理,金屬構件經防腐處理,防雨防塵,電器元件耐久可靠,檢修方便。
道路交通標志是以顏色、形狀、字符、圖形等向道路使用者傳遞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設施。交通標志應結合道路及交通情況設置。通過交通標志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和引導,使道路使用者順利快捷的抵達目的地,促進交通暢通和行車。
道路交通標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語言作用。
2、指揮控制交通,保障交通。
3、指路導向,提高行車效率。
4、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zhí)法依據。
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