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一般由標志底板、標志面、立柱、緊固件、基礎等幾部分組成。標志牌安裝在進出口以及車場內(nèi)、道路的適當位置,引導車輛正確行駛,交通標志設禁標志、指示標志及其他標志。
一般情況下交通標志顏色的基本含義如下: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用于禁令標志的邊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號和斜杠符號、警告性線形誘導標的底色等。黃色或熒光黃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標志的底色
2. 藍色:用于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標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的行車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3.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4. 棕色:表示旅游區(qū)及景點醒項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區(qū)標志的底色
5.黑色:用于標識的文字、圖形符號和部分標志的底色
6. 白色:用于標志的底色、文字和圖形符號以及部分標志的邊框
7. 橙色或熒光橙色:用于道路作業(yè)區(qū)的警告、指路標志
8. 熒光黃綠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兒童警告標志交通標志形狀的一般使用規(guī)則
禁令標志
起到禁止某種行為的作用。共有43種。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除個別標志外,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八角形、頂角朝下的等邊三角形。設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交通標志設計原則
(1)應正確處理顏色、文字、箭頭、編號、圖形及邊框的關系,使標志版面清晰、美觀;
(2)同類交通標志應采用同一類型的標志版面;
(3)門架式交通標志的各交通標志板宜統(tǒng)一高度、統(tǒng)一邊框規(guī)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