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標志
起到禁止某種行為的作用。共有43種。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除個別標志外,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八角形、頂角朝下的等邊三角形。設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對二級及以上等級的公路和其他等級的國、省道公路應優(yōu)先設置指路標志,其他公路或未設置相關指路標志的公路,經論證可設置必要的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應設置在交通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作用的地點附近醒目的位置,并應避免與其他交通標志的互相影響。限速標志應根據不同路段的通行能力、車型構成比例、車輛的運行速度等分段進行設置。
在選擇路網中指路標志標示的目的地信息時,應根據路網密度、公路等級、公路功能、目的地知名度等進行統(tǒng)一考慮。不同種類的交通標志信息應互相呼應,不得出現(xiàn)信息中斷。
公路交通標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內,路側柱式交通標志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其板面規(guī)格、所在位置的線形特點和地形特征、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懸臂、門架式等懸空標志凈空高度應較公路凈空預留20一50cm的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