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334-1997化妝品中紫外線吸收劑定性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計法
標準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化妝品中紫外線吸收劑的定性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化妝品中紫外線吸收劑的定性測定。
本標準不適用于化妝品中非紫外線吸收劑的定性測定。
本方法檢測濃度為1.5×10-6。
方法提要:
試劑經(jīng)溶劑進行直接溶解,用紫外分光光度計進行測定。
試劑:
95%乙醇(GB/T679),分析純。
儀器:
天平:分度值O.lg。
紫外分光光度計:帶掃描,分辨率O.lnm。
燒杯:lOOml。
試劑的制備:
稱取0.1g試樣于100ml燒杯內(nèi),加95%乙醇100ml溶解、攪拌,靜止片刻,取清液作為待測試樣.根據(jù)試樣中防曬劑含量的大小.選擇稀釋倍數(shù).
測定步驟:
測定前,先將儀器穩(wěn)定30min.調(diào)節(jié)紫外分光光度計波長于280?400nm,以95%乙醇作為空白。取待測試樣清液倒入比色皿內(nèi),甩擦鏡紙把比色皿表面擦干,進行掃描.
結果表示:
儀器在此波長范圍內(nèi)有吸收峰則該祥品含紫外吸收劑,無吸收峰則該樣品不含紫外吸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