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線是由標畫于路面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所構成的交通設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
道路交通標線是由各種路面標線、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道路邊線輪廓標等構成的交通設施。它可以與道路交通標志配合使用,也可單獨使用。
根據《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國家標準(GB5768-1999)的規(guī)定,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禁止標線和警告標線3類。
指示標線
是指示車行道、行駛方向、路面邊緣、人行橫道等設施的標線。
1)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
用來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證的原則下,準許車輛跨越超車。通常指示機動車駕駛人靠右行駛。線為黃色虛線。
車行道分界線
用來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證的原則下,準許車輛跨越線超車或變更車道行駛。線為白色。
3)車行道邊緣線
用來指示機動車道的邊緣或用來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的分界。線為白色實線。
4)左轉彎待轉區(qū)線
用來指示轉彎車輛可在直行時段進入待轉區(qū),等待左轉。左轉時段終止,禁止車輛在待轉區(qū)停留。線為白色虛線。
交通標線有70多種,按標劃方法可分為白色虛線、白色實線、黃色虛線、黃色實線、雙白虛線、雙白實線、雙黃虛線和黃色虛實線等;按作用又可分為車行道中心線、車道分界線、停止線、減速讓行線、人行橫道線、導流線、導向箭頭和左轉彎導向線等;按功能則僅分為三類:一是指示標線,二是禁止標線,三是警告標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