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道路交通標線按型態(tài)可分為以下四類: a) 線條標劃于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 b) 字符標記標劃于路面上的文字、數(shù)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c) 突起路標安裝于路面上用于標示車道分界、邊緣、分合流、彎道、危險路段、路寬 變化、路面障礙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體。 d)路邊絲輪廓標安裝于道路兩側,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車行道邊界輪廓的反光柱(或片)。
注意事項 1、施工采用手工涂刷時須使用高級羊毛排刷,不宜使用滾筒,面積大可采用高壓無氣噴涂施工。 2、不宜使用空氣壓縮噴涂,因反光漆粘度較大,又不宜稀釋,故必須使用高壓無氣噴涂。 3、每次涂刷反光漆時,均須將漆攪拌均勻,因該漆中的反光粉極易沉淀,攪拌不均勻,涂刷后的漆膜表面易造成反光效果不均勻,或顏色出現(xiàn)深淺不勻現(xiàn)象。 4、陰雨天,水南風天及空氣相對濕度大于80%的環(huán)境下不宜施工。 5、上述底漆,反光漆,罩光漆均系常溫固化,單組份自干型物種漆,不宜烘烤固化。 6、上述漆料貯存宜密封桶蓋置于室內常溫貯存。 7、常用顏色為紅色、桔色、黃色、檸檬黃、淺綠、天藍等。 8、參考涂刷用量:4-6平方米/公斤(一道)。 專業(yè)大型設備吊裝安裝就位
主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牌 道路交通標志牌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輔助標志 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