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擁有年回收拆解報廢汽車4萬輛的能力,具備武漢地區(qū)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資質,專業(yè)從事財政(交管)罰沒車輛回收處置、報廢汽車“以舊換 新”及辦理黃標車提前淘汰更新補貼的業(yè)務。
1、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guī)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2、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3、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申報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洛陽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資金申報表》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三聯(lián)原件)
●《機動車注銷證明》(復印件,攜原件供核對)
●車主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攜原件供核對)
●與車主同名的銀行個人儲蓄賬戶或單位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攜原件供核對)
●由委托代理人辦理申領手續(xù)的,還需提供車主全權委托書或單位法人全權委托書(原件)、全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攜原件供核對)
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車座的數量和使用時期規(guī)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guī)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2013年1月14日商務部網站14日發(fā)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該規(guī)定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