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線 1、禁止標線:是告示道路交通的通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guī)定,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 2、指示標線:是指示車行道、行駛方向、路面邊緣、人行橫道等設施的標線。 3、警告標線:是促使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了解道路變化的情況,提高警覺,準確防范,及時采取應變措施的標線。
公路交通標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內,路側柱式交通標志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其板面規(guī)格、所在位置的線形特點和地形特征、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懸臂、門架式等懸空標志凈空高度應較公路凈空預留20一50cm的余量。
指路標志: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種。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外,一般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一般為綠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一般為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指示標志:起指示作用。共有29類。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