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栓)能實現(xiàn)計時、計電度、計金額充電,可以作為市民購電終端。同時為提高公共充電樁(栓)的效率和實用性,今后將陸續(xù)增加一樁(栓)多充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功能。截至目前 , 我國電動汽車充電站大多局限于電動公交汽車或內部集團用車 , 還沒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戶的充電站服務網(wǎng)絡 。 已經建成或在建的比較有代表性的充電站有如下內容 。2006 年 , 比亞迪在深圳總部建成深圳電動汽車充電站 。
自19世紀第1輛電動汽車面世至今,均采用可充蓄電池作為其動力源。對于一輛電動汽車來講,蓄電池充電設備是不可缺少的子系統(tǒng)之一。它的功能是將電網(wǎng)的電能轉化為電動汽車車載蓄電池的電能。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的分類有不同的方法,總體上可分為車載充電裝置和非車載充電裝置。
車載充電裝置指安裝在電動汽車上的采用地面交流電網(wǎng)和車載電源對電池組進行充電的裝置,包括車載充電機(圖1-13)、車載充電發(fā)電機組和運行能量回收充電裝置,將一根帶插頭的交流動力電纜線直接插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插座中給蓄電池充電。車載充電裝置通常使用結構簡單、控制方便的接觸式充電器,也可以是感應充電器。它完全按照車載蓄電池的種類進行設計,針對性較強。非車載充電裝置,即地面充電裝置,主要包括專用充電機、專用充電站、通用充電機、公共場所用充電站(圖1-14)等。它可以滿足各種電池的各種充電方式。通常非車載充電器的功率、體積和重量均比較大,以便能夠適應各種充電方式。
(1)變電所應設置嗣欄、警示牌、信號燈及警鈴。
(2)高壓配電室和變壓器室門外或變電所同欄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警示牌。警示牌的標示必須朝向圍欄的外側。
(3)高壓配電裝置上應有顯著的操作指示說明。設備的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志。
(4)室內應有明顯的“通道”或“出口”標示牌。
另外,變電所及配電設備的布置設計應便于安裝、操作、搬運、檢修、試驗和監(jiān)測。高低壓配電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控制室內,不應有與其無關的管道和線路通過。當然,即便充電站技術瓶頸得到了很好的解決,但是充電站建設可能還存在選址困難等問題。新能源汽車應先以城市為主,但繁華Ⅸ域往往用地緊張,地價成本較高,這方面需要政府在政策上能予以傾斜.推動充電設施的建設。由電力企業(yè)發(fā)展經營電動車充電站具有先天優(yōu)勢。電力企業(yè)將電力直接賣給車輛是一個新的業(yè)務,希望電力企業(yè)能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