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標牌從設計形態(tài)上看,導視系統(tǒng)屬于平面設計的范疇,然而導視系統(tǒng)終是作用于空間環(huán)境,又與特定的空間環(huán)境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導視設計主要以建筑環(huán)境空間功能和空間形式意義為主,是將環(huán)境與視覺這兩個領域進行結合的一個完整的概念。
道路交通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指路標志是傳遞道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qū)標志:旅游區(qū)標志是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標志:道路施工標志是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7、輔助標志:輔助標志是附設在主標志之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分表示時間、車輛種類、區(qū)域或距離、警告、禁令理由等類型。
公路交通標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內,路側柱式交通標志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其板面規(guī)格、所在位置的線形特點和地形特征、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懸臂、門架式等懸空標志凈空高度應較公路凈空預留20一50cm的余量。
指路標志: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種。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外,一般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一般為綠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一般為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