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是以顏色、形狀、字符、圖形等向道路使用者傳遞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設(shè)施。交通標志應(yīng)結(jié)合道路及交通情況設(shè)置。通過交通標志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和引導(dǎo),使道路使用者順利快捷的抵達目的地,促進交通暢通和行車。 [1] 道路交通標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語言作用。 2、指揮控制交通,保障交通。 3、指路導(dǎo)向,提高行車效率。 4、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zhí)法依據(jù)。
主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用以提醒車輛駕駛?cè)撕托腥俗⒁狻9灿?6種。其中,道路施工區(qū)標志共有20種,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斷、繞行等情況。設(shè)在道路施工、養(yǎng)護等路段前適當位置。
指路標志: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種。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外,一般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一般為綠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一般為長方形和正方形。設(shè)置在需要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