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業(yè),使用潛水員或水下作業(yè)機械等在水下進行各種工作的統(tǒng)稱。包括:水下探摸、水下勘查、水下電焊、水下切割、水下爆破、水下電視攝像、水下攝影、浮筒作業(yè)等。用于援潛救生、沉船打撈、水下工程建設、科學試驗以及水底資源開發(fā)等。
水下打撈就是打撈沉沒于水中物體的工程。包括打撈船舶、飛行器、貨物等。在航道、港口水域中的打撈作業(yè),可達到清理通航障礙物的目的。打撈是一項綜合性技術(shù),涉及測量、潛水、水下切割、封堵、水下爆破和水下焊接等等。
隨著浮筒和大型浮吊的出現(xiàn),更多的時候是采用綜合打撈法.即在打撈一艘沉船的過程中不僅要用浮筒,內(nèi)浮力還要封艙抽水,用浮吊協(xié)助吊?。捎诰C合運用多種打撈法,減少了海上作業(yè)時間,對不同類型、不同水深的沉船也能應付自如.
船舶抬撬打撈法:這種打撈法是利用駁船作為起重工程船來抬升沉船.由于駁船較易于籌集,所以建國初期也廣為采用,并沿用至今.有時也利用撈起的沉船打撈沉船.1952年,華南打撈工程隊帶了少量的工具和設備到海南島,打撈一艘5000噸油輪“桐丹丸”,他們用了十幾噸鋼材補好水下5米直徑大破洞和甲板上的大破洞,然后抽水起浮.加固后作為打撈工程船,打撈了沉于榆林港航道中的坦克登陸艦“中條號”等沉船.但是,用船舶抬撬打撈較大或較重的沉船,因儲備力小而危險性很大,也不能抗風浪,所以有了打撈浮筒后已盡量避免用該法打撈較重的沉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