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進出口業(yè)務中,通常為進口人或銀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為買方或債務人;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一般為開證行或其指定的銀行。
3、收款人(Payee):是憑匯票向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是匯票的債權人,一般是賣方,是收錢的人。
國際貿易結算,基本上是非現(xiàn)金結算,匯票是國際商務中一種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國內貿易中,賣方通常在沒有結清帳戶的情況下先發(fā)貨,標明貨款金額和支付方式的商業(yè)發(fā)票隨后跟到,買方通??梢栽诓缓炇鹑魏纬姓J自己義務的正式文件之前先獲得貨物。相反,在國際貿易中,由于缺乏信任,買方在獲得貨物之前必須支付貨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諾。使用以支付金錢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轉讓的債權憑證——票據為主要的結算工具。依照國際慣例,人們使用匯票來對交易進行結算,它是由出口商開出的、要求進口商或者它的代理在特定時間支付特定金額的命令。
匯票使用過程中的各種行為,都由票據法加以規(guī)范。主要有出票、提示、承兌和付款。如需轉讓,通常應經過背書行為。如匯票遭拒付,還需作成拒絕證書和行使追索權。匯票的票據行為簡圖如圖所示:
出票
(Draw/Issue)。出票人簽發(fā)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擔保證匯票得到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如匯票遭到拒付,出票人應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償匯票金額、利息和有關費用。
與本票、支票的不同
(1)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證券;匯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證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證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2)我國的票據在使用區(qū)域上有區(qū)別。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圍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以及其他款項的結算;支票自2007年已實現(xiàn)全國通用;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為1個月,逾期兌付銀行不予受理;我國商業(yè)匯票(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yè)承兌匯票)必須承兌,因此,承兌到期,持票人方能兌付。商業(yè)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人賬戶不足支付時、其開戶銀行應將商業(yè)承兌匯票退給收款人或被背書人,由其自行處理。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兌到期日已過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如何處理,《銀行結算辦法》沒有規(guī)定,各專業(yè)銀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補充規(guī)定。如中國工商銀行規(guī)定超過承兌期日1個月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承兌失效。支票付款期為5天(背書轉讓地區(qū)的轉帳支票付款期10天。從簽發(fā)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慣例假日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