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品條形碼申請價格,條形碼申請辦理流程,條形碼申請手續(xù)
1、銷售者禁止經銷哪些違反《商品條碼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商品?有何處罰?答:依據《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銷售者禁止經銷下列商品:未經核準注冊而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商品;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
品條碼的商品;偽造商品條碼的商品?!渡唐窏l碼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還規(guī)定:經銷印有未經核準注冊、備案或者偽造的商品條碼的商品,銷售者應承擔法律責任,會被處以 10000 元以下罰款,同時經銷者應停止銷售這些商品,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供相關供貨商信息。為嚴格履行《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經銷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2、兩家公司均申請了廠商識別代碼,請問這兩家公司共同合作開發(fā)的新產品,應使用哪家公司注冊的廠商識別代碼及相應的商品條碼?答:哪一家公司對此產品承擔質量責任,就使用哪家公司注冊的廠商識別代碼及相應的商品條碼。如果這兩個公司為委托生產的關系,則應使用委托方的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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