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放電避雷針的保護范圍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按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shè)計規(guī)范》附錄四《滾球法確定接閃器的保護范圍》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計算。若達不到設(shè)計要求,可通過加接桿將避雷針升高,或者選用提前放電避雷針。在保護對象的范圍很寬時,可考慮用多根避雷針來滿足設(shè)計要求。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市場上絕大多數(shù)建筑鋼筋,只要其直徑大于8毫米,都可以用來制作避雷針,只需在安裝上去以后在其表面涂刷一到兩層防銹漆即可,其價格非常低廉。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避雷針是沒有品牌的,因為避雷針只是接閃器中的一個小類,而任何金屬構(gòu)件都可以用來做接閃器。只強調(diào)避雷針的作用,強調(diào)品牌的避雷針,而忽視了其它接閃器的共同接閃作用,忽視了接閃器脫離了引下線和接地裝置就不能發(fā)揮作用的客觀事實,這種觀念是有害的,需要加以糾正。
預放電型避雷針在歐洲普遍采用,已經(jīng)標準化(NFC17-102)。相對于傳統(tǒng)的避雷針來講,該種避雷針不等雷電場強增加到一定的程度就能夠提前放電,保護半徑更大,降低了每次接閃時的雷電流脈沖強度,減少了雷電感應引起的二次效應,更為。
利用雷云在空中感應的電場強度,使針頭的感應電極(空中場強)與針尖(地電位)之間產(chǎn)生強烈的火花放電,使針頭周圍空氣電離,在電場的作用下形成一條向上的雷電先導,從而使迎面先導提前與雷云的下行先導相遇,形成主放電通道,從而大大提高了避雷針的效率,使保護半徑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