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針是以前的叫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中,已經放棄了這一稱呼,而代之以‘接閃桿’。接閃桿與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用以接閃的金屬屋面、金屬構件等,統(tǒng)稱為接閃器;接閃器和引下線、接地裝置共同組成了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外部防雷裝置,用以避免或減少閃電擊中建筑物(構筑物)上或其附近造成的物理損害和人身傷亡。
之所以將避雷針改名為接閃桿,是因為以前的名稱不科學,沒有反映出接閃桿的原理。避雷針剛剛出現在中國時,人們以為它可以避免房屋遭受雷擊,所以稱其為避雷針。但事實上,避雷針保護建筑物的方式并不是避免房屋遭受雷擊,而是引雷上身,然后通過其引下線和接地裝置,將雷電流引入地下,從而起到保護建筑物的作用。正因為這個原因,也有人建議將避雷針改名為引雷針,但總的來說,還是接閃桿這個名稱為貼切。
需要注意的是,市場上有各種各樣所謂知名品牌的避雷針,大都以‘預放電’或者‘提前放電’作為其賣點,大都是從國外進口來的所謂‘特殊避雷針’,其所宣稱的保護范圍遠遠超過按照滾球法的原理所計算的保護范圍,其價格非常昂貴,動輒幾萬元一根。這些避雷針的所謂科學原理,在中國大陸到目前為止尚未得到認可,其防雷效果也沒有得到實踐的認可。在建筑物上即使安裝了這樣的避雷針,在防雷驗收時,還是要按照傳統(tǒng)的滾球法的原理進行計算,花高價購買了這樣的避雷針的客戶,要提防這方面的風險。
提前放電避雷針的滾球法,是假設以一定半徑(根據建筑物防護等級的不同,100米、60米、45米、30米不等)的球體,沿建筑物的外表面滾動,當球體只觸及接閃器和地面,而不觸及需要保護的部位時,該部位就得到接閃器的保護。通俗地說,這個球體能夠接觸到的地方就是雷能夠打到的地方,球體接觸不到的地方就處于接閃器的保護范圍之內。
預放電避雷針是在傳統(tǒng)避雷針放電原理的基礎上,引入了“促進電離”這一預防電型避雷針的基本特性,從而達到了比普通避雷針更早的先導放電,擴大了保護半徑,提高了系數。在雷電條件下,當雷電下行先導接近地面時,任何導電的表面均會產生一個上行先導。在被動避雷針的情況下,只有在長時間的電荷重聚之后,才會傳播上行先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