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的照度按攝像機標準圖像的規(guī)范要求為1500-2000IX,而編輯及其它后期制作機房的照度反差如處理不好,很容易使攝像機輸出的視頻信號達不到廣播級的要求,或者雖然播音員的圖像滿足要求,但背景卻模糊不清。尤其是中小演播室背景的制作用房極易使的編輯用房形成一個“黑洞”,若單純加大編輯區(qū)的照度,會使編輯人員在強烈的眩光下工作,很不舒服。所以制作室及演播室燈光要設計合理。
編輯辦公用房的照明,應該只感覺到正常的亮度,而不應有刺眼眩光,即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和平視時,看不到光源。而演播室燈光為了滿足電視攝像畫面的層次感和輪廓清晰,要求有一定的角度,燈具相對“裸露”。
副光在畫面中還起到修飾作用,在主光和全光的基礎上進行修飾,加工突出被攝體的全部或部分的表面結構、立體和空間。在階調配置上,他的主要作用在于,加強大畫面中的亮度間隔及豐富畫面層次,在彩色中,副光是彩色平衡的主要手段。
正側光在人物面部形成75%:25%的明暗分配比例,較理想的表現(xiàn)出人物面部的立體形態(tài)和角度。人物較瘦可降低高度,減少燈位角度,向攝像機靠近,使兩額都得到較豐富的表現(xiàn);人物面部較平,可增大角度,使面部輪廓和立體層次增強。通過角度調整可以彌補一些拍攝對象的生理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