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cè)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cè),或左右來兩側(cè)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正等邊三角形:用于警告標志
圓形:用于禁止和指示標志
倒等邊三角形:用于“減速讓行”禁止標志
八角形:用于“停車讓行”禁止標志
叉形:用于“鐵路平交道口叉形符號”警告標志
方形:用于指路標志,部分警告、禁止和指示標志,旅游區(qū)標志,輔助標志,告示標志等
除個別標志外,標志邊框的顏色與標志的圖形或字符的顏色一致,除指示標志外標志襯邊的顏色應與標志底色一致。
道路交通標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語言作用。
2、指揮控制交通,保障交通。
3、指路導向,提高行車效率。
4、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zhí)法依據(jù)。
我們生活中的交通標志牌有很多,多到覺得它們都不起眼了但是無形中卻保障了交通道路的暢通性,人們出行也更加便利,這些標志的設計也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其中顏色就有明確的要求。
1、交通標志牌的警告標語色彩一般是以黃色做底色,而且鑲有黑邊或許黑色圖畫,相撞一般是等邊三角形,而且頂角朝上。
2、如果交通標志牌的標語是指一些禁令標志,制造的要求就是白底、紅圈、紅杠、黑圖畫,其間一些免除制止超車,免除限制速度標志的規(guī)劃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畫,圖畫壓杠。這種標牌的規(guī)劃為圓形,讓路的標志設置為頂角朝下的等邊三角形。
3、關(guān)于交通標志牌中的一些指路標志的色彩為藍底、白圖畫。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4、關(guān)于交通標志牌中的指路標志的色彩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路途為藍底、白圖畫。形狀除地址辨認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