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拆除的標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業(yè)廠房的拆除、地基基礎的拆除。機械設備的拆除、工業(yè)管道的拆除、電氣線路的拆除、施工設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來的建筑構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為毀壞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間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監(jiān)督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房屋拆除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一、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shù)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或穩(wěn)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因特殊情況須采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并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超過墻厚度的三分之一,1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掘; (二)在掏掘時,須采取有效措施支撐住墻體; (三)推倒前,應發(fā)出信息,待人員避到區(qū)域后方可進行。
拆除工程是指對已經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等進行拆除的工程。 按拆除的程度,分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拆除物的結構也從磚木結構發(fā)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fā)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構)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來已形成一種行業(yè)的趨勢。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yè)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yè)人員應站在穩(wěn)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yè),作業(yè)面的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