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配輕轉(zhuǎn)重轉(zhuǎn)急鼓點,獅子遇險探測偵察之意,前爪或后腿由高向下,由近向遠試探也可上體前伸試探,嘴眼微開合與鼓點相配。
煩:配急、重的鼓點,獅子遇事不解而急躁煩惱,獅頭左右擺動,老是踏步或轉(zhuǎn)身,眼東張西望,嘴一開一合。
嬉:配輕、快、鼓點,獅子休閑,玩耍,眼嘴配合鼓點而一開一合,步法多用小跳交叉步、碎步、踏步、十字秧歌步等。
戲:配輕、重、急、緩鼓點,獅子戲弄、調(diào)戲、玩弄好奇之意,眼、嘴隨鼓點而一開一合,獅子一進一退,前爪或后腿一伸一縮或帶一擒一縱之意,步法一般急步上后突停繼而慢慢探步上。
擊打獅鼓、鑼、釵伴奏是使獅藝神態(tài)表演達效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獅藝形神逼真、套路完成與否都起重要的決定作用,應突出:輕、重、快、慢、急、緩、停等種類。因舞獅表演者,兩人在獅被內(nèi)無法商量動作步伐,故所有動作的起止大都靠鑼鼓指揮節(jié)奏,往往初期學習舞獅者都會先學習鑼鼓節(jié)奏,只有熟悉了舞獅鑼鼓節(jié)奏之后才能開始學習舞獅。
第九條棄權(quán)
一、運動員在賽前30min參加檢錄(查驗參賽證件、檢查器材、服飾等),三次檢錄不到即視為棄權(quán)。
二、超過時間3min,運動隊不參加比賽,即視為棄權(quán)。
第十條比賽順序的確定
在競賽委員會的監(jiān)督下,賽前由各運動隊派代表抽簽決定比賽順序,對于未參加抽簽的隊由組委會的人員代替抽簽。
第十一條名次評定
舞獅比賽分預賽、決賽,按成績高低排定名次。
一、比賽名次的確定,根據(jù)競賽規(guī)程關(guān)于錄取名次的規(guī)定進行。
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預賽階段得分相等的確定
預賽階段得分相等的確定:
(一)如相等,以自選套路中C級難度動作的數(shù)量計算,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名次列前;
(三)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名次列前;
(四)、如再相等,名次并列。
四、決賽階段得分相等的確定:
(一)預賽中名次前者列前。
(二)如相等,以自選套路中C級難度動作的數(shù)量計算,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名次列前;
(四)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如再相等,名次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