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建筑物拆卸下來的廢舊木材,一部分可以直接當木材重新利用,如較粗的立柱,櫞,托梁以及木質(zhì)較硬的橡木,柃木,紅杉木,雪松在廢舊木材重卷板 得用前,應充分考慮以下兩個因素:1木材腐壞,表面涂漆和粗糙程度。2木材上尚需拔除的釘子以及其他需清除的物質(zhì)。
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鋸末和木屑,可作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蝕防護工程中的覆蓋物而得到利用。不含有毒物質(zhì)的碎木,鋸末和木屑,如沒經(jīng)防腐處理的廢木料,無油漆的廢木料,可直接作為燃料利用其燃燒釋放的能量。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鋸末和木屑還可作為堆肥原料使用。木料的碳氮比為(200-600):1,將碎木,鋸末和木屑粉碎至一定料徑的顆粒,摻入堆肥原料中可以調(diào)節(jié)原料的碳氮比。一些含特殊成的廢木料摻入堆肥原料中,對堆肥化過程有促進作用。
計算一根木材的材積如同數(shù)學上求算一個物體的體積,對于長方體,只需長、寬,高三個尺寸即可,而對于木材這類的圓柱體,則需先量出它的長度和直徑(或周長).在材積計算公式中則表現(xiàn)為尺寸檢量所得的檢尺長、檢尺徑或圍長。
原木按其用途或尺寸劃分,可分為直接用原木、加工用原木、特級原木,小徑原術、短原木等。直接用原木是指不需要經(jīng)過縱鋸加工而直接可用于現(xiàn)場建設的原木,如坑木、電桿、檁材、椽樹等;加工用原木是指需經(jīng)過進一步機械加工才能使用的原木·主要包括車輛制造維修材、造船材、膠合板材、體育器具材等;特級原木指在一些特殊需要的珍貴樹種中挑選出的優(yōu)質(zhì)厘木,適用于建筑、裝修、文物裝飾等特殊用途;小徑原木是指徑級低于《針葉樹鋸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GB/T 4813-1995《闊葉樹鋸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標準規(guī)定的原木,主要是徑級在6 - 12cm的森林采伐剩余物或在營林中撫育間伐的幼齡樹;短原本是指長級低于GB/T 143. 2-1995《針葉樹鋸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閼葉樹鋸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標準中有關長級規(guī)定的原木,主要指長度短于2m的圓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