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
高級工程師在工程界為技術專家或技術能手,在企業(yè)中發(fā)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強的工作能力。
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指凡大專以上學歷,擁有兩年、三年或五年工作經驗者(具體按工作性質和學歷而定)都可以參加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具體事宜如下。
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根據現行的制度,職稱按不同的系列去劃分種類,如高等學校教師系列、中小學教師系列、衛(wèi)生系列等。
職稱的級別一般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級別。原來只有部份系列設有正高級,部份系列不設正高級。2017年1月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在部分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目前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共涉及中小學教師、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11個系列。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guī)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遲2年申報。
(三)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