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餐飲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的條件真多
注意事項
申請經營地址店面要求:
1.餐飲類北京市城區(qū)豐臺區(qū)要求店面-低面積200平米,其他區(qū)不能小于60平米
2. 九米之內不能有居民樓
3.商業(yè)用途的房子
4.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qū)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5. 準備少兩個池或者有間
6. 食品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項目設置相應的經營設備或設施,以及相應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設備或設施
許可證備注欄:
(一)各類餐館:單純經營火鍋或者燒烤的,加注“單純火鍋”或者“單純燒烤”。
(二)各類食堂:屬于工地食堂、學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或“學校食堂”。
(三)上述經營類別中的(一)-(四)類單位:
1.供應涼菜的加注“含涼菜”,不供應的加“不含涼菜”;
2.供應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應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應生食海產品的加注“含生食海產品”,不供應的加“不含生食海產品”
(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和衛(wèi)生法規(guī)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