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擔貨物,是指一張貨物運單(一批)托運的貨物重量或容積不夠裝一車的貨物(即不夠整車運輸條件)。是指托運一批次貨物數量較少時,裝不足或者占用一節(jié)貨車車皮(或一輛運輸汽車)進行運輸在經濟上不合算,而由運輸部門安排和其他托運貨物拼裝后進行運輸。運輸部門按托運貨物的噸公里數和運價率計費。
鐵路貨物運輸
鐵路貨物運輸的種類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需要以一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托運;不夠整車運輸條件的,按零擔托運;符合集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托運。
汽車零擔運輸
汽車零擔貨物運輸作為公路貨運的一種主要運輸方式,自開辦以來,曾為搞活經濟、促進城鄉(xiāng)物資交流、滿足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以及為增加公路收入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它的運輸模式是當時計劃經濟大背景下的產物,時至今日,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鐵路零擔貨源分流,尤其是部分優(yōu)質貨源的分流,導致汽車零擔貨物運量不斷下降。
凡不夠整車運輸條件的貨物,可按零擔貨物托運。零擔貨物一件體積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但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時,則不受此小體積限制。零擔貨物每批件數不得超過300件。
下列貨物不得按零擔貨物托運:1.需要冷藏加溫運輸的貨物;2.規(guī)定限按整車辦理的貨物(裝入鐵路批準使用爆炸品保險箱運輸的除外);3.易于污染其他貨物的污穢品(經過衛(wèi)生處理不致污穢其他貨物的除外);4.蜜蜂;5.不易計算件數的貨物;6.未裝入容器的活動物(鐵路局管內零擔運輸辦法允許者除外);7.一件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貨物(發(fā)站認為不致影響中轉站或到站卸車作業(yè)者除外)。
承運人受理零擔貨物運輸業(yè)務,手續(xù)應簡便。提倡上門服務,開展信函和電話受理業(yè)務。對符合零擔貨物運輸基本要求,包裝合格的貨物,不得拒絕承運。
承運人對受理的零擔貨物及其包裝、運單、標簽,應認真審核,對不符合要求和差錯之處,應提請托運人改善和修正,并于重要修正處加蓋托運人印章。審核無誤后,在運單上加蓋承運章。
承運人對零擔貨物有疑義時,可以要求托運人拆包檢查。
承運人應將托運人提供的禁、限運貨物及公安、衛(wèi)生檢疫等準運證明的名稱和文號填入“起運站記載事項”欄內,并在證明上加蓋承運章,必要時可將證明附于運單上,隨貨同行,以備查驗,運達后一并交收貨人。
承運人對辦理保價運輸的貨物,應在運單上加蓋“保價運輸”戳記,并按規(guī)定核收保價費。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貨物,必須嚴格遵守商定的運輸條件和特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