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wèi)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比纾罕仨氉ズ孟拦ぷ鳌@纾合儡?、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F(xiàn)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消防”一詞,系日本語,在江戶時代開始出現(xiàn)這個詞。早見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倉郡的《王人帳前書》,有“發(fā)生火災時,村中的‘消防’就趕到”的記載。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跋馈币辉~的出現(xiàn),充分反應了當時中日兩國文化交流密切?;馂呐c消防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命題。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fā)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這種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
盡管我國的消防治理已有相當獨立的管理范圍,但就國家體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仍由公安部門統(tǒng)一管理,這是中國的一種歷史傳統(tǒng)。 西漢長安“每街一亭”,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城內二十四街,共有24個街亭。這種需內的街亭,又稱都亭。唐代京師長安,沒有亭,卻建有“武候鋪”的治安消防組織,分布各個城市和坊里。這種“武候鋪”,大城門100人,大坊30人;小城門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屬左右翊府領導。在全城形成一個治安消防網(wǎng)絡系統(tǒng)。北宋開封“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一所,鋪兵五人”,顯然是唐代“武候鋪”制度的繼承和發(fā)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見有“軍巡鋪“的記載,但在《馬可波羅游記中》卻有與軍巡鋪完體相同的“遮蔭哨所”。而明朝內外皇城則設有“紅鋪”112外,每鋪官軍10人。這些雖然各異,但它們都是城市基層的治安消防機構,相當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
新中國剛成立時,我國處于工業(yè)化初始階段,火災直接損失相應也比較低。20世紀50年代火災直接損失平均每年約0.6億元(不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的數(shù)據(jù),也不包括森林、草原、軍隊和礦井地下火災。以下同)。隨著工業(yè)化和城市化的發(fā)展,火災損失也相應增加:60年代平均每年火災直接損失為1.4億元;70年代年均火災損失近2.4億元;80年代平均每年為3.2億元。到了20世紀90年代,經(jīng)濟社會快速發(fā)展,我國已處于工業(yè)化發(fā)展中期階段,城市化水平已進入快速發(fā)展階段,火災損失也急速上升:20世紀90年代火災直接損失平均每年為10.6億元;21世紀前五年間的年均火災損失達15.5億元,為20世紀80年代年均火災損失的4.84倍。
我國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消防工作由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公安部對全國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單位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wǎng)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