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磚混結構中,沉降縫兩側建筑的基礎通常采用兩種方案:
挑梁基礎
即在沉降縫一側墻的基礎按正常設置,另一側的縱墻由懸挑的挑梁承擔,梁端另設基礎梁和輕質(zhì)隔墻。
雙墻方案
即在沉降縫兩側都設承重墻,以保證每個獨立單元都有縱橫墻封閉聯(lián)結,結構整體性好。在兩承重墻間距較小時,為克服基礎的偏心受力,可采用在平面布置上為兩排交錯設置的獨立基礎,上放承墻的基礎梁。沉降縫同時起著伸縮縫的作用,在同一個建筑物內(nèi),兩者可合并設置,但伸縮縫不能代替沉降縫。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中的沉降縫通常采用雙柱懸挑梁或簡支梁作法
(1)建筑物平面的轉(zhuǎn)折部位
(2)建筑的高度和荷載差異較大處
(3)過長建筑物的適當部位
(4)地基土的壓縮性有著顯著差異
(5)建筑物基礎類型不同以及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處如果基礎持力層類別基本相同,且為素混凝土基礎,我覺得基礎就可以不斷開。因為混凝土的抗剪能力薄弱,即使發(fā)生不均勻沉降,對變形縫兩側的建筑并無多大影響。
結構物設置沉降縫的目的是避免結構物因荷載或地基承載力不均勻而發(fā)生不均勻沉陷,產(chǎn)生不規(guī)則的多處裂縫,而使結構物破壞。設置沉降縫后,可限定結構物發(fā)生整齊、位置固定的裂縫,并可事先對沉降縫處予以處理;如有不均勻沉降,則將其限制在沉降縫處,有利于結構物的、穩(wěn)定和防滲(防止管內(nèi)水流滲入涵洞基底或路基內(nèi),造成土質(zhì)浸泡松軟)。
涵洞洞身、洞身與端墻、翼墻、進出水口急流槽交接處必須設置沉降縫,但無圬工基礎的圓管涵僅于交接處設置沉降縫,洞身范圍不設。具體設置位置視結構物和地基土的情況而定。
洞身沉降縫
一般每隔4—6m設置1處,但無基礎涵洞僅在洞身涵節(jié)與出人口涵節(jié)間設置,縫寬一般3cm。兩端與附屬工程連接處也各設置1處。
其它沉降縫
凡地基土質(zhì)發(fā)生變化、基礎埋置深度不一、基礎對地基的荷載發(fā)生較大變化處、基礎填挖交界處、采用填石墊高基礎交界處,均應設置沉降縫。
巖石地基上的涵洞
凡置于巖石地基上的涵洞,不設沉降縫。
斜交涵洞
斜交涵洞洞口正做的,其沉降縫應與涵洞中心線垂直;斜交涵洞洞口斜做的,沉降縫與路基中心線平行;但拱涵與管涵的沉降縫,一律與涵洞軸線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