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是顯示交通法規(guī)及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它可使交通法規(guī)得到形象、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還表達了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nèi)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zhì),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
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牌
道路交通標志牌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設置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cè)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cè),或左右來兩側(cè)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jié)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支撐)
各種標志的顏色、形狀的規(guī)定:
(1)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2)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超車、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3)指示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
(5)旅游區(qū)標志的顏色為棕色底白色字符
指路標志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標志和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地名標志設在城鎮(zhèn)的邊緣處;分界標志設在行政區(qū)劃 、管養(yǎng)路段的分界處;指向標志設在距離叉路口30~50米處。
旅游區(qū)標志設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點的交叉路口附近,或在大型服務區(qū)內(nèi)通往各旅游景點的路口。
道路施工標志設在道路施工、養(yǎng)護等路段周邊或前方適當位置。
輔助標志安裝在主標志下面,緊靠主標志下緣。
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有關規(guī)定:
公路交通標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種:(1)柱式(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2)懸臂式;(3)門式;(4)附著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