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線穿透力強,可視距離遠,可滿足各種惡劣氣候條件,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自帶光源,照顧所有交通主體;低能耗、率、方便;能源應用廣泛,維護簡單。 過去的很多年里,因為電力能源與發(fā)光技術的缺陷,交通標志設施均以應用光線定向回歸逆反射材料(俗稱反光膜材料)技術為主。反光材料制造的交通標志設施是在有光源照射的條件下被動反光,起到視覺識別的作用,而在沒有光源主體照射的情況下,夜間沒有任何識別作用。在雨、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視覺識別的距離取決于光源主體的照射亮度,嚴重影響著車輛行人的方向和情況識別。
據調查40%的交通事故與“遠光燈”有關,常規(guī)(被動)反光標識牌必須使用遠光燈,才能看清標識牌內容,而當遠光燈發(fā)出的強光照到對面駕駛員或者行人的眼睛會產生眩光,使眼前瞬間一片漆黑,反應時間及剎車距離增加近一倍。而主動發(fā)光標志可降低駕駛員遠光使用頻率,有效地減少因遠光引發(fā)的各類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自主發(fā)光交通標志又叫LED發(fā)光交通標志,可以利用太陽能、風能,也可以通過變壓連接市電使用。是指國家標準GB5768-2009《道路交通標志語標線》中規(guī)定的主動發(fā)光形式的警示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禁令標志、輔助標志、施工防護等交通標志,以及自主研制的LED為光源的交通標志類產品。
《主動發(fā)光道路交通標志》由國家標準化委員化于2009年正式立項,由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南京賽康交通實業(yè)有限公司等單位實施起草任務,預計將于2012年正式頒布實施該國家標準。該標準有望成為國際部主動發(fā)光交通標志的國家標準。
當前發(fā)光交通標志的應用產品有:仿真警用車型太陽能發(fā)光標志(即網絡走紅的“仿真警車”),太陽能LED發(fā)光車道指示牌,太陽能LED禁令警告牌,太陽能LED施工牌,太陽能LED輪廓標,太陽能LED道釘。
主動發(fā)光交通標志已經成為中國南京市道路交通的主要管理措施,也是中國乃至世界早、多應用太陽能主動發(fā)光交通標志的城市,既提高了暢通平安又亮化了城市夜景。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托,南京賽康交通實業(yè)有限公司陸續(xù)在南京市的各主干道(高鐵南站周邊、中央路中山路全線、棲霞大道全線、夫子廟周邊道路)安裝太陽能LED主動發(fā)光指路標志。太陽能LED主動發(fā)光標志應用于警告、禁令類標志已經比較普遍,而此次應用于指路牌是一項交通管理的創(chuàng)新。在多條主干道連續(xù)安裝主動發(fā)光標志,指引遠方重要的交通節(jié)點,如長江隧道、祿口機場、長江大橋、火車站等,即滿足了車輛行人通行的需要,又保證了夜間和惡劣天氣的交通,還能夠快速引導車流提高通行效率。
各種標志的顏色、形狀的規(guī)定:
(1)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2)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超車、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3)指示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
(5)旅游區(qū)標志的顏色為棕色底白色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