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預防債務公司拖欠債款,對于即將簽訂合同的單位,盡可能要求其提供履約擔保。
為了能夠根據合同規(guī)定按時支付欠款,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對方對應付的欠款提供相應財產作為擔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來提供擔保,擔保的方式可以是連帶責任保證。這樣將來萬一對方無力支付拖欠欠款時,公司即可以對方用作擔保的財產來清償債務,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從而使公司的風險盡可能地降到。這在公司的實踐中,當欠款方是私人老板時,要求其提供擔保是很重要的,這樣會更增加私人老板履約的責任意識,保證欠款的及時收回。
分析欠款的各類原因,找到原因后,著手建立完善的制度,力圖從源頭上盡可能地杜絕后續(xù)欠款的出現。
因此,對一些多年的欠款作認真清理后,確認為死帳的,制定風險清收的相關政策,有的可以直接交由公司法律顧問依法維護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