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是房屋責任人?
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房屋責任
申請房屋鑒定需要由房屋責任人提出。然而,一套房子的使用、歸屬情況可能很復雜,有出租、借用、代管等情形,誰才是房屋責任人?
此次《辦法》特意在此問題上進行明確——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責任人,房屋承租人、借用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以及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擔相應的房屋責任。
其中,購買政策性住房部分產權的,購買人是房屋責任人。房屋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權屬不清,有代管人的,代管人是房屋責任人;無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責任人。房屋共有部分已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其他管理人按照約定承擔房屋責任;未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共有權人是房屋責任人。如果是公有房屋,其管理單位則是房屋責任人。
二、房屋鑒定機構哪里找?
市國土房產局網站已公布,委托人可自主選定。
近幾年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fā)展,城鎮(zhèn)和農村集體土地的既有房屋需要鑒定的越來越多,房屋鑒定工作將由具備專業(yè)的檢測鑒定人員和儀器設備及實驗室的專業(yè)鑒定機構來承擔。
截至7月1日,通過審核和審查的備案鑒定機構共有7家,根據不同條件將備案的房屋鑒定機構分為一級、二級,實行分級管理,其中一級鑒定機構3家,二級鑒定機構4家。
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已在該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了備案的房屋鑒定機構,房屋鑒定委托人可以從備案名錄中自主選定鑒定機構。對于“低保、五?!钡壤щy群眾,房屋鑒定費用由政府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