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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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qū)塘沽碧海鴻庭19棟2門404室(塘沽火車站對面,實驗小學西面)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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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許可條件:
1、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fā)行員職業(yè)資格;
3、有與其業(yè)務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行政許可需要提交材料:
1、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yè)名稱查詢書;
2、天津市新聞出版管理局出具的《發(fā)行員資格培訓證》;
3、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的身份證、履歷證明;
4、經營場地使用說明;
5、經營場所座落位置圖;
6、其他所需材料。(09.4.22.新增:驗資報告:10萬元)
四、行政許可期限:
經現場審核后30日作出決定。批準的核發(fā)許可證,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五、行政許可依據:
《出版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