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驗資責任是侵權賠償責任,降低了委托人的責任。委托人作為合同當事人,應該履行其全部的合同債務,適用履行的原則,這是確定無疑的,是合同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是一種合同關系,在這合同關系中,委托人應是責任人,委托人履行債務后,不得向其他人追償,也不得轉嫁此債務。將驗資人的責任確定為侵權賠償責任,即是認定驗資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委托人的合同債務由委托人和驗資人作為責任共同分擔了,驗資人承擔的那部分責任就不需要委托人承擔,這樣,就降低了委托人的責任,委托人就占到了便宜,獲得了不正當?shù)睦?。委托人獲得這種利益沒有合法依據(jù),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所以,從此角度來看,驗資人承擔的不應是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