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奏鑼鼓時,必須把各種樂器有組織地編排配合起來,由鼓板指揮才能奏出有節(jié)奏、有規(guī)律的各種音響。各劇種在樂器品種、音色調門的選擇上,樂器的數(shù)量和組合配置上,以及所演奏出來的各種節(jié)奏型花樣(一般稱為點子,有的稱為牌子)上,大體都與劇種演唱風格相結合,形成本劇種的獨特風格。如京劇鑼鼓基本上由四種樂器組合而成:大鑼、小鑼、鈸、鼓板(鼓、板是兩種樂器,鼓是單皮鼓,板為檀木板,兩者都由鼓師掌握,故列在一起)。依照特殊的需要,有時并加用堂鼓、小鈸,用以表現(xiàn)特定的情景、氣氛和戲劇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