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車身廣告創(chuàng)意早已有之。
2007年9月3日,洛杉磯一家名為“免費汽車傳媒”的廣告公司是車身廣告的“開路先鋒”。目前,該公司已擁有一個涵蓋100多萬車主的數(shù)據(jù)庫,這些車主都愿意把自己愛車的車身作為廣告版面出租。
“免費汽車傳媒”公司運作車身廣告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公司直接免費為人們提供“包裝”完畢的汽車;另一種方式應用更為廣泛,公司向已經(jīng)擁有汽車的人租用汽車車身,每月支付800美元左右租金。該公司對接受包裝的汽車有明確規(guī)定:車身必須有足夠大的廣告面積,車齡應在5年以下。
廣告公司在為客戶挑選“版面”時,會充分考慮車主身份和汽車日常用途,盡量做到“門當戶對”,以達到廣告效果。例如,寶潔公司會找到廣告公司說:“我們有一種新改良的汰漬洗衣粉,需要的車主是住在這20個市場附近、帶著兩個以上孩子的家庭主婦?!睆V告公司根據(jù)客戶要求,在一定地域范圍尋找合適車主。
車主一旦與企業(yè)達成合作協(xié)議,就成為企業(yè)“品牌大使”,在汽車附近的一舉一動都代表企業(yè)形象。因此企業(yè)和廣告公司在選擇車主時也要基于多方面考慮,除車況、車主身份等,他們還會關注車主本人的行為舉止,特別是車技、駕駛習慣。廣告公司會要求“廣告車”司機盡可能把車停在戶外、不在車里吸煙、不亂扔垃圾、不講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