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qū)分“有處理結果的”與“無處理結果的”文件?
有處理結果的文件材料是指辦理完畢有結果的文件材料,其保管期限應高于沒有處理結果的文件材料。如:會議上討論通過的文件與未通過的文件材料,有批復的請示與無批復的請示,有批示的報告與無批示的報告,有復函的去函與無復函的去函,被上級機關采用了的代擬稿與未被采用的代擬稿,由上級機關轉發(fā)了的文件與沒有轉發(fā)的文件,被上級機關或領導批準了的送審稿與未批準了的送審稿,被批準了的申請與未被批準的申請,有結論的案件與沒有結論的案件,有處理結果的信訪材料與沒有處理結果的信訪材料,有成套材料的會議通知與僅有一份的會議通知,履行了的合同、協(xié)議(如已置換房屋、土地的合同、協(xié)議)與沒有履行的合同、協(xié)議,形成了一致意見的協(xié)商函與沒有達成一致的協(xié)商函,干部任免工作中已任免了的請示與未任免的請示,經(jīng)領導審閱批示了的文件與無領導批示的文件,以上各例中,前者的保管期限都高于后者;有的后者不需要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