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1.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了審計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jù)。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注冊會計師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shù)膶徲嫵绦?,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3.注冊會計師相信已獲取的審計證據(jù)是充分、適當?shù)模瑸槠浒l(fā)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如果接受委托,結合財務報表審計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發(fā)表意見,注冊會計師應當省略本條第2項中“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意見”的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