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價是指機場與機場間的空中費用,不包括提貨、報關(guān)、接交、倉儲以及承運人
、代理人或機場收取的各種費用。運價通常分以下三類:
特種貨物運價(Special Cargo Rate, SCR)。
是指航空公司對一些特定的貨物在特定的航線上給予的一種特別優(yōu)惠的運價
。特種運價規(guī)定有起碼重量(100公斤),如達(dá)不到所規(guī)定物起碼重量則不
能按此運價計算,因它比普通貨物運價低。
等級貨物運價(Class Cargo Rate, CCR)。
它僅適用于少數(shù)貨物如:
①活動物、裝活動物的箱子和籠子;
②貴重物品;
③尸體;
④報刊、書籍、商品目錄、盲聾啞人專用設(shè)備;
⑤作為貨物托運的行李。通常是在“一般貨物運價”的基礎(chǔ)上加或減一定的
百分比計收,其起碼重量為5公斤。
一般貨物運價(General Cargo Rate, GCR)。
如貨物的種類既不適用特種貨物運價也不適用等級貨物運價,就必須按一般
貨物運價計收。它以45公斤為劃分點,45公斤以上較45以下的運價低,換言
之,貨物的重量越大其運價就越低。
運價分上述三種,而運費是選擇其中之一計算,如遇兩種運價均適用時,首
先應(yīng)選用特種貨物運價,其次是等級貨物運價,再次才是一般貨物運價,這是選
用運價的一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