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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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責任: 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地點范圍內,合法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時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的發(fā)生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法律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也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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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保標的地址:被保險人經營場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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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險金額:
累計賠償限額:100萬元(其中人身傷亡50萬元,財產損失50萬元)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25萬元;(其中人身傷亡25萬元,財產損失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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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保費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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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險費: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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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險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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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免賠:每次事故損失的免賠額為人民幣500元或損失金額的5%,二者以高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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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計劃書僅供參考,具體內容以中國人壽的相關產品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