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國MBC新聞報道,當?shù)貢r間7月23日凌晨,三名駐韓美軍因涉嫌暴打一名韓國出租車司機,并損壞其車輛,遭韓國警方立案調(diào)查。但由于《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的存在,肇事者免于拘留,而是被韓國警察移交美軍憲兵隊處理。 當天凌晨1時50分左右,在首爾弘益大學夜店街附近,三名駐韓美軍將一名出租車司機推倒,并砸壞出租車的一個后視鏡,所幸司機未受重傷。 韓國警方表示,三名美軍因涉嫌施暴、損壞財物等罪名,已對其立案調(diào)查。 根據(jù)《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只有當美軍犯下殺人、強奸、販毒、毆打致死等12種惡性罪行時,韓國警察才可以對其進行持續(xù)拘留,而不必先交給美軍。韓國《釜山日報》曾指出,正是這項不平等的協(xié)定,讓韓國警察對美軍的違法行為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