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下發(fā)《關(guān)于支持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支持30個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實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 根據(jù)《通知》,城市或城市群是開展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的基層組織及實施主體,獎補資金按照每個城市原則上不超過15億元、每個城市群原則上不超過30億元控制。